央視熱播的電視劇《
因法之名》中,17年前的一起冤案,17年后再次被翻起。含冤入獄的人叫做
許志逸,本來是市歌劇團的編劇。因為夫妻不和,出軌歌舞團的演員袁立芳。在一次和袁立芳約會時,許志逸的妻子在家中被人殺害。而許志逸也因為種種原因被認(rèn)定為殺人兇手,被判死緩。
《因法之名》仇曙光為什么認(rèn)定
許子蒙是兇手?
陳碩可以幫他擺脫嫌棄嗎?
17年后,許志逸的兒子許子蒙從一個家長口中別人家的孩子變成一個性格孤僻乖張,沉默寡言的人。為了報復(fù)
葛大杰,也就是變相讓自己父親屈打成招的公安局長,許子蒙娶了他的女兒
葛晴。結(jié)婚之后,許子蒙以各自理由和葛晴爭吵,以此達(dá)到離婚的目的??墒菦]想到的是,就在許子蒙提出離婚不久,葛晴竟然就被人殺害了。
《因法之名》仇曙光為什么認(rèn)定許子蒙是兇手?陳碩可以幫他擺脫嫌棄嗎?
葛晴遇害后,許子蒙第一時間就成為嫌棄最大的人,所有人都認(rèn)為他就是兇手,特別是仇曙光。仇曙光是仇慕的兒子,他一直覺得自己父親是被許志逸害死的,因此對于許子蒙也帶有一些偏見。再加上仇曙光非常喜歡葛晴,看到葛晴嫁給許子蒙本來就非常難過。此時葛晴被害,仇曙光就覺得許子蒙嫌棄太大。
只有
鄒桐相信許子蒙不會做出這種事,她四處托人幫許子蒙打官司,經(jīng)過她的不懈努力,陳碩最終答應(yīng)她為許子蒙辯護(hù)。經(jīng)過陳碩的努力,終于證明了許子蒙的清白。